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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条件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罪律师】
时间:2026/04/12 来源: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178次
受著作权保护的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含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和文档,但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软件作为作品的一种,也应当具有知识产品的特征.其取得《著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独创性
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即软件应当是开发者独立开发出来的,不是对他人享有著作权的软件的抄袭、复制。
2.固定性
即软件必须固定在一定的物质介质上,如纸张、卡片、磁盘、光盘、磁带等。没有将软件固定在一定物质媒介上的,不能得到保护。
3.可复制性
亦即软件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将软件制作成一份或多份,具有可再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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