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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侵犯软件著作权罪证据收集的难点在什么地方?

时间:2026/04/12 来源: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273次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侵犯软件著作权罪证据收集的难点在什么地方?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在法律术语中,存在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二者存在一定的区别,我们普通的老百姓大多很难理解;简言之,有证据支持的事实就是法律事实,没有证据支持的事实就是客观事实,这就是实务中,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很多时候会存在一定的区别。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案件中,由于证据收集难,导致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案件立案难、办理难,那么证据收集在侵犯软件著作权罪中,到底难在什么地方,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分析:

  1、难点一:侵犯软件著作权犯罪的侦查方向不易确定

  与普通的刑事案件不同,侵犯软件著作权犯罪案件在侦查伊始常常缺乏可供勘查的犯罪现场,在犯罪时间、犯罪空间的判断上常常不具备可供具体分析的因素。如果犯罪嫌疑人只是在市场中了解到某些图书、音像、软件、美术作品比较畅销,非法复制、发行能够有利可图,从而大肆进行侵犯软件著作权犯罪行为,对于这种案件,侦查方向不容易确定。通常情况下,侵犯软件著作权犯罪的行业领域非常集中,这为证据收集提供了有利条件,有时作案人与被害人还存在密切的工作关系,不少被害单位的内部人员或与其具有业务联系的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与外部人员相互勾结,共同犯罪。但无论如何,与传统刑事案件相比,侵犯软件著作权犯罪案件在如何进一步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寻找和发现犯罪嫌疑人,成为侦查工作的一个难点。

  2、难点二:锁定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行为实施地难

  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案件的犯罪主体趋现于高智商,且犯罪组织化倾向,犯罪团伙作案的地点多变,将生产场所、储存场所、销售场所分开,且为了避免被发现或被打击,犯罪嫌疑人警惕性很高,对锁定犯罪嫌疑人作案地点造成了一定困难。公安机关对于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犯罪线索主要来源于以下几种方式:公开查缉、被害人报案、知情人检举揭发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监察部门的案件移送等方式,大部分时候只涉及到侵权软件制品的部分销售环节,对侵权软件制品的生产、发行、销售网络等环节并不清楚,而只有掌握了生产、发行、销售网络等环节,才能有效控制犯罪行为继续实施,才能实现打击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犯罪行为,这也是办理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案件的另一个难点。

  3、难点三:证据收集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和技术问题多

  侵犯软件著作权犯罪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在证据收集中不仅涉及到著作权法、刑法等法律问题,还涉及到制造侵权复制品的技术手段、设备设施的技术问题。同时,在对证据的收集和提取时,需符合法律对证据的规定,如果某一证据收集违法,不符合法定程序,将作为瑕疵证据,甚至是无效证据,不被采信,当然就无法实现对犯罪嫌疑人指控侵犯软件著作权犯罪的目的。#p#分页标题#e#

  4、难点四:网络领域侵犯软件著作权罪对传统侦查工作提出挑战性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通过网络实施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急剧攀升,网上盗版、网上销售侵权作品的犯罪行为比比皆是。在数字化、虚拟化的网络空间中,侵犯软件著作权犯罪案件主体可以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同时进行犯罪活动,这给案件的侦破、取证等工作带来了地理、技术上的困难,给处理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提出了新的挑战。

  综上,长昊软件著作权律师认为,打官司靠证据,没有证据支持的官司是没有胜诉可能性的,因此在启动以“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打击侵权行为时,一定要充分估计证据收集的难度和多种可能性,不要因为一时冲动,或者不专业,而错过证据收集的有利时机,或者收集的证据因为存在瑕疵不被采信。
 
       邱戈龙律师,著名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专业资深,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立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审计、商业秘密罪辩护,。十佳律师专业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拥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团——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团,善于在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中中申请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无罪辩护,精准突破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的每一个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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