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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软件著作权律师为你解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时间:2026/04/12 来源: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460次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软件著作权律师为你解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软件著作权律师认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向来是技术开发者最为关心的问题,应当如何去确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归属,法律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
1、一般而言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属于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3、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4、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5、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二)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6、继受取得的软件。继受权利人因实际存在的继承、赠与、转让或依据法律规定或行政命令而取得著作权等事实成为继受软件著作权人。上述事实是“继受取得”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依法继受的事实,继受软件著作权人将不会得到承认。
7、计算机辅助开发的软件。其指计算机用户通过与带有程序的计算机系统交互作用而开发的软件。计算机辅助开发所完成的软件属于人的智力劳动的成果,毫无疑问应当承认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律师认为随着计算机辅助开发功能逐渐强大,用户可以通过具有辅助开发功能的计算机,方便地开发出新软件。但是,并非所有的由计算机辅助开发的软件用户都能享有著权,只有所开发的软件符合一定条件时,才能享有著权。这就使得确认计算机辅助开发软件的著作权归属存在如下几种情况
①、用户享有计算机辅助开发软件的著作权如果用户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起到了智力创造的主要作用,而计算机系统一直于辅助的地位,仅仅是机械的辅助作用,例如,存贮设备、打印设备等,那么,该计算机用户作为该计算机辅助开发软件的真正开发者应当享有其著作权。#p#分页标题#e#
②、软件辅助开发程序的权利人享有计算机辅助开发软件的著作权如果用户在开发过程中,只做了少量操作或少量的输入工作等,该软件的最终开发完成主要是靠计算机系统中所安装的软件辅助开发程序来完成的,甚至是主要靠辅助开发程序自动生成的。则该软件的开发实际上是软件辅助开发程序的权利人完成的,该软件的著作权自然应当归其所有。例如,在VB程序语言软件中就包含许多功能模块,用户只需输入一些简单的数据,模块就可以自动运行生成用户所需要的软件。在此种情况下,新生成软件的著作权应属于软件辅助开发程序的权利人。
③、用户与软件辅助开发程序的权利人共同享有计算机辅助开发软件的著作权如果在软件开发过程中,由用户与软件辅助开发程序的共同作用而完成了软件的开发,例如软件辅助开发程序的权利人提供多种设计方案,由用户根据设计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遴选、组合等,最终完成软件的开发,其著作权就应该归双方共同所有。
8、编辑组合软件。编辑组合软件属于一种编辑作品,是将不同开发者开发的、不同的程序单元进行编辑组合而形成一个新的体现其独特性的软件集合,例如软件包。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编辑作品由编辑人享有著作权,对于编辑组合软件也应当享有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律师认为需要指出的是:
①、编辑组合软件的开发人不得侵犯原程序软件的著作权;
②、编辑组合软件完成后,编辑组合软件开发人对编辑组合软件的整体享有著作权;
③、原程序单元的著作权人对编辑组合软件中被使用的自己所有的那部分程序块仍享有著作权,不因编辑组合软件的完成有任何改变;
④、一旦编辑组合软件完成并取得著作权,未经著作人同意,其他任何人包括原程序单元的著作权人都不得任意使用该、编辑组合软件。
邱戈龙律师,著名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专业资深,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立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审计、商业秘密罪辩护,。十佳律师专业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拥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团——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团,善于在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中中申请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无罪辩护,精准突破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的每一个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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