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
商业秘密办案手记软件著作权办案手记不正当竞争办案手记集成电路办案手记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分析软件程序实质相似是否也算侵权
时间:2026/04/12 来源: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267次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分析软件程序实质相似是否也算侵权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由于通常权利人无法证明被告曾经看到过或复制过原告的软件,因此往往通过证明原告的软件曾经公开发表过;或是证明被告的程序中包含与原告程序相同的错误,而这些错误存在于程序之内对序的功能毫无帮助;或是证明被告的程序中包含着与原告程序中相同的特点、相同的风格或相同的技巧,而这些相同之处是很难用偶然的巧合来解释的。
关于实质相似性,美国法院往往通过借助专家对程序进行分析比对,并参考专家鉴定意见做出判断。目前美国法院判定程序实质相似性的案例基本包括两类:一是文字成分的相似,即根据被告程序代码中剽窃原告程序的比例判定二者构成实质相似;二是非文字成分的相似, 即强调应以整体上的相似作为两个程序之间实质相似的根据,而整体上的相似是指程序的组织结构、处理流程、所用的数据结构、所产生的输出方式、所要求的输入形式等方面的相似。对于通过非文字成分的相似而判断两程序实质相似从而认定侵权的案例, 已经为近年来的案例所否定。因为那些非文字成分一般说来都不属于软件的表达部分,而属于软件的思想,不应纳入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辩护律师,免费提供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方案,多对一专业方案定制。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善于在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不逮捕、申请不起诉、无罪辩护等,专业高效,口碑好,高效可靠,行业,专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法律服务。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立足深圳,辐射全国,数百起全国性侵犯商业秘密罪总案例,擅长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立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审计、商业秘密罪辩护,专长于打造完整扎实的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链。
文章声明:本网站发表的文章包括原创信息、转载信息和会员投稿,如您认为上述内容涉及个人、企业隐私或涉及著作权,要求修改或删除的,请发邮件至:1870527569@qq.com,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妥善处理。
长昊维权百科
联系我们
-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 联系电话:0755-26751234
- 长三角:15800707700
- 珠三角:15800707700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国际文化大厦811、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