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百科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合伙开公司,股份咨询
时间:2026/04/12 来源: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237次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合伙开公司,股份咨询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您好!
有朋友愿意投1000万注册一个贸易公司,给我30%的股份,不需要我投钱,但我要负责公司的客户开拓,供应商货源开拓;
我有几个问题:
1.不管我投不投资金,我都能拿到30%的股份,我是要投少量资金(比如说1万)好呢还是一分钱不投好呢?
A。如果我投少量资金,那分红是怎样分的?亏损是否也需要我负责?
B。如果不投资金进去,那分红是怎样分的?亏损是否也需要我负责?
2. 如果不投钱,然后拿股30%,分红也按照30%来分,但是不承担亏损,这种是否可以和合伙人谈呢还是说法律另有规定的?
3. 如果我不投钱,拿公司的股份,那公司的运营管理所有开销费用我是不是可以不用出?
长昊解答:你好,
你要做经过工商局注册登记的显名股东,注册资金就会通过你的账户打入公帐(当然资金由对方出),此时你投入的30%的股份资金就是你对公司的全部投资,即便公司亏损,你也无需再投入额外资金。至于如何分红,双方可协商确定,不必按股权比例。
另外如果你有一定权限,建议该合作协议由你安排起草提供,尤其是分红过程中还涉及到先清偿其他债务,因为股东纠纷着实很多,不要等到双方出现问题的时候再想到找律师,那时候就不好处理了。
邱戈龙律师,著名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专业资深,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立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审计、商业秘密罪辩护,。十佳律师专业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拥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团——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团,善于在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中中申请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无罪辩护,精准突破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的每一个痛点。
文章声明:本网站发表的文章包括原创信息、转载信息和会员投稿,如您认为上述内容涉及个人、企业隐私或涉及著作权,要求修改或删除的,请发邮件至:1870527569@qq.com,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妥善处理。
长昊维权百科
联系我们
-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 联系电话:0755-26751234
- 长三角:15800707700
- 珠三角:15800707700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国际文化大厦811、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