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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公示才有效吗?
时间:2026/04/12 来源: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286次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公示才有效吗?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因此,《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凡是没有经过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规章制度,就不具有规章制度应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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