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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试用期期间单位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吗?
时间:2026/04/12 来源: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239次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试用期期间单位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吗?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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