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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股权质押与股权转让的本质性区别是什么?
时间:2026/04/12 来源: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369次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股权质押与股权转让的本质性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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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行为,以股东将自己的股权用于担保自己履行债务或担保他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在被担保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股权按拍卖程序处理,用于偿债。
2、股权转让是股东将自己的股权部分或全部有偿或无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属于股东自己处分自己的财产的行为。无任何担保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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