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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工伤认定申请的管辖原则什么?
时间:2026/04/12 来源: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301次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工伤认定申请的管辖原则什么?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工伤认定申请原则上采取属地原则,即由企业所在地的基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但是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企业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但是,企业注册地和经营地不同的工伤认定由谁管?例如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注册地在河北省廊坊市,实际经营地即生产车间在北京市顺义区,应该到什么地方进行工伤认定?这种情况,可以向经营地即北京市顺义区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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