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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基本养老金不能抵偿债务
时间:2026/04/12 来源: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235次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基本养老金不能抵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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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基本养老金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保命钱”,在发给离退休人员之前,属于养老保险金,任何单位不得查封、冻结和划扣。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也做出了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法定授权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机构,承担着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职能,因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直接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抵偿法院判决的债务。
但是养老保险金发放到劳动者个人账户或手中后,就成了劳动者个人的财产,则可以依法查封、冻结或扣划,但也要考虑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的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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