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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第三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时间:2026/04/12 来源: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143次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第三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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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是指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对他人争议的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由于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参加到已经开始的仲裁活动中的当事人。
第三人的权利和义务:(1)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2)第三人有权了解申请人请求的事实和理由,以及被申请人答辩的事实和理由,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陈述自己对劳动争议的意见。(3)有权就仲裁裁决书中规定由其承担的义务提出自己的主张。(4)第三人应当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对其所确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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