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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时间:2026/04/12 来源: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363次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劳动者非因用人单位过错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违法、违约行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情形下,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违约行为等过错的,事实上劳动者属被动离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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