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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受赠人因其物品质量问题受伤是否为所赠人责任?
时间:2026/04/12 来源: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346次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_受赠人因其物品质量问题受伤是否为所赠人责任?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别人送我的高压锅因为质量问题把我炸伤了,我能不能告他?
长昊解答:通常是不能的。根据《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只在两种情况下例外:
(1)赠与合同同时规定了受赠人的义务的,赠与人承担与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相同的责任,但只在受赠人义务的顺利履行所必需的限度内承担责任。例如,张三赠给李四一套房子,同时规定李四负有让王五免费住该房一年的义务,此时如果房子漏水,那么张三就有义务进行修缮;因为房子漏水将使李四无法履行让王五入住的义务。
(2)赠与人如果明知瑕疵的存在,却故意不告诉受赠人,或者虽然不知道瑕疵的存在,但在实施赠与时向受赠人保证赠与财产没有瑕疵,那么一旦该瑕疵给受赠人造成了损失,赠与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如果赠送高压锅的人明知道该锅密封不好,或者在受赠人询问该锅有没有质量问题的时候向他保证说“绝对没有质量问题”,那么如果高压锅爆炸造成损失,赠与人就必须要赔。不过应当注意的是,此时赠与人只负责赔偿受赠人人身或赠与财产之外其他财产的损害,不赔偿赠与财产本身的损害。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专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是全国最早开办专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作为具有高度专业集中的律师事务所,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结合上百起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办案经验,擅长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立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鉴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审计、商业秘密罪辩护等领域。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锐意进取,成为了国内侵犯商业秘密罪领域被广泛认可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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